退換貨須知
【 退換貨流程 】:
若您有任何更換商品需求,寄錯商品或收到商品後如因非人為因素之商品毀損、刮傷,請於七日鑑賞期內(完成取貨後隔日起計算)儘速於官網中的『連絡我們 』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將會與您確認商品退換貨原因 / 瑕疵鑑定,並儘速協助您。
1.本公司客服人員於工作日24小時內(週一至週五 10:00-18:00,不含六日與國定假日) 回覆確認退換貨權益,待確認完成後,需麻煩將商品於鑑賞期內寄回原公司寄送地址:【334桃園市八德區和平路31號1F】
2.隨商品麻煩您附上 【退款的銀行名稱及帳號】、【退款人姓名】
2.請在信封/包裝袋外註明 (六位數訂單編號 #PGXXXXX,普格爾退換貨小組收),收到商品後1-3個工作天內協助辦理。
注意:
1. 退換貨請一律使用郵局掛號(一般郵寄)的方式寄回,我們將不負責其他運送方式之多於運費。
2. 若商品因消費者個人不當使用拆卸產生人為因素造成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者,或是發票、附配件不齊者,恕不接受辦理。
3.請於簽收商品七天內 『連絡我們』,逾期申請恕不受理。
4. 為加速流程進度,刷卡退款一律直接退回款項至原信用卡。(由於各家銀行作業時間不同,如您有其他疑問,建議您直接向您的發卡銀行洽詢。)
【客服時間】週一至週五AM 09:00 ~ PM 18:00 (例假日公休)